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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矿业公司严举措保障零散岗位作业人员安全
发布时间:2022-11-12     作者:王玉    浏览量:5194    分享到:

近期,陕北矿业公司出台专门规定,不断规范和加强井下零散岗位、流动作业、单岗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努力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规定明确指出,井下零散岗位、流动作业、单岗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巡查,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测风员、气体采样员、风门管理员、煤质采样工、电钳工、变电工、排水工、皮带巡查工、管路巡查工、皮带运输机司机、胶轮车司机和其他临时零星及单岗作业人员等。同时,规定还将设备厂家售后服务人员和参观学习人员纳入零散岗位和流动人员管理范畴,要求其在进行井下作业及参观学习过程中,必须有专人陪同陪护,保障其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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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零散岗位、流动作业、单岗作业人员的资质问题,规定明确要求零散岗位、流动作业、单岗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基础知识,经有关机构培训合格,具有一定的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熟悉本岗位的避灾路线后方可上岗,且必须持证上岗。零散岗位、流动作业、单岗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入井时必须佩戴定位卡、应急处置卡,部分岗位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佩戴瓦斯便携仪,携带防爆移动电话。进入工作区域后,必须进行预测预想、自主安全确认、危险源辨识,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汇报,严禁违章违规冒险作业、个人站位不安全作业、工器具不全作业、带电作业、未设警戒作业、未执行操作规程作业、隐患未整改作业等。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汇报”制度,及时报告现场工作情况。升井后,及时到本单位进行销号。

与此同时,规定要求各单位必须为零散岗位、流动作业、单岗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登记清楚人员基本信息,明确其岗位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具体职责要求。作业前,必须对其进行班前安全确认,凡发现情绪低落、思想波动、状态不佳、身体不适等情况,严禁安排上岗。必须明确零散岗位、流动作业、单岗作业人员的工作内容、作业程序、行走路线,值班人员要随时掌握其工作状态,并进行跟踪管理。各单位要在主要生产系统、避灾路线上安设通讯装备,长期单岗作业地点必须安设固定通讯电话。值班干部至少每两小时电话询问一次零散岗位、流动作业人员工作情况,进行间隔安全确认。带班人员、安全生产职能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零散作业、流动作业、单岗作业地点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且,各单位要把井下零散岗位、流动作业、单岗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履职能力纳入考核范围,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王玉)